智能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芦馨雅发布时间:2026-10-29浏览次数:10

学院各专业:
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中发〔2020〕19号)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牢记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使命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,激励教师深耕课堂、改革课程,以“课程育人”实效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,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教〔2025〕20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。

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团结协作;

(二)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“一票否决”制;

(三)参评教师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;

(四)按要求开展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,并满足“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”的相关要求;

(五)重视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,在教学模式创新、课程内容重构、课程资源建设等研究领域积极探索,且产生一定改革成效;

(六)教师可使用联合授课(含2人及以上)的课程参与评选,但须获得该课程其他授课教师的同意;

(七)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;

(八)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教学单位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40%,当学期教师的学生评教成绩应位列本教学单位授课教师的前40%;

(九)参评学年内授课任务要求:

1.当学年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不低于4学分,其中,公共基础课教师和无学科点的学院教师,当学年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不低于6学分(不包括毕业设计/论文、实习、讲座等);

2.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岗位的教师,当学年讲授本科实践类课程学分不低于4学分(不包括毕业设计/论文、实习、讲座等)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1. 教师个人申报

申报教师填写《上海理工大学2025-202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》、《2025-202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(汇总表)》,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。

2. 学院评审、公示

学院评审中,将结合评教排序、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,包括2025—2026学年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建设项目、教学竞赛等进行综合评价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学院评选避免单纯以“评教排序”作为唯一评选依据,将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。

2. 评审中,2025-2026学年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建设项目、教学竞赛、产教融合等作为评选加分参考。申报一等奖的教师从AI赋能课程教学、知识图谱建设、授课情况、教学评价、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等方面准备3-5分钟PPT答辩,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3. 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、严肃性,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5-2026学年度课表为准。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,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;课表中有教师信息,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,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。

智能科技学院

2026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