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科技学院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吉喆发布时间:2026-03-02浏览次数:11


根据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9号)、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上理工研〔20241号)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上理工〔202295号)相关要求,现将学院2024级全日制硕士(博士)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即日起至202636

  二、申报对象

  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录取类型为“非定向就业”(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)的2024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。

  三、奖项设置

  硕士研究生:

一等奖:12000/年(资助比例:5%

二等奖:8000/年(资助比例:35%

三等奖:4000/年(资助比例:50%

  博士研究生:

一等奖:18000/年(资助比例:25%

二等奖:15000/年(资助比例:50%

三等奖:12000/年(资助比例:25%

  四、申报材料

1、附件一:《智能科技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报表》(纸质版双面打印)

附件二:《智科学院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》(电子版)

2. 支撑材料:

1)已发表论文:期刊封皮、有自己名字的目录页、论文全文复印件(核验原件);如论文为SCI,须到图书馆8楼开具检索报告并提交原件。在线发表论文须打印含有出版社、期刊名称、论文标题、作者列表、作者单位等信息的网页。

2)录用论文:须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(核验原件,若邮件通知需截屏打印)。

3)发明专利: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。

4)竞赛获奖:须提供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、官网报名的网站地址及显示自己报名信息的截图。

  3.材料提交与审核:

材料现场递交与审核时间:202636日(周五)9:00—11:00 13:00—16:00(携带相关支撑材料原件,附件一纸质签名版同步提交,附件二电子版交给班长)

材料审核地点:智能科技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(计算中心315办公室)

  五、工作时间节点

39日—311日:学院评选阶段

312日—318日:学院公示阶段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
319日—327日: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
六、其他事项

1. 科研成果的真实性需导师签字确认。

2.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申报资格,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。

3.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,解释权归智能科技学院。

4. 请各位同学按照时间节点递交材料,逾期不候。

5.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。


附件一:智科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报表.doc

附件二:智科学院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.xlsx

上理工〔2022〕95号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.pdf

(上理工研〔2024〕1 号)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.pdf